各学院:
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,按照校党委会、校长会精神,为支持优质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勤奋学习,我校特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,为2017年普通文理科考生颁发新生奖学金,通知如下:
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名单是按照录取名单统计,请各院系仔细核对该生是否入学报到并做好标记(注意转专业学生、征兵入伍学生),核对完成后请提交电子版,并打印纸质文档(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),联系人招生就业处欧阳波,截止时间9月29日;
奖学金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,请仔细核对,耐心做好解释工作,如有疑意,请咨询招生就业处欧阳波;
新生奖学金设置标准:
一等5000元/生:生源所在地本科分数线;
二等3000元/生:本科分数线(同上)下10分以内(含10分);
三等2000元/生:本科分数线下(同上)11-20分(含20分);
四等1000元/生:本科线下(同上)21-50分(含50分)
可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各省份本科分数线一览表给考生做好答疑。
招生就业处
2017年9月20日